文章来源于阿勒泰市人民政府网:阿勒泰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为确保阿勒泰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好、管得好、长受益,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提升管理能力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9〕65号)文件要求,现将阿勒泰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郭平(市政府副市长)
电话:18997510289
职责: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李涛(市水利局局长)
电话:15109062497
职责: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责任人:何万山(市农村自来水供水站负责人)
电话:18999780232
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标准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管、水质监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阿勒泰市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序号 |
水厂名称 |
责任人 |
服务电话 |
1 |
克孜加水库集中供水水厂 |
何万山 |
18999780232 |
2 |
切木尔切克镇集中供水水厂 |
迪娜别克·迪汗别克 |
18509051007 |
3 |
阿拉哈克镇、喀拉希力克乡集中供水水厂 |
阎兴龙 |
15199530060 |
4 |
汗德尕特乡集中供水水厂 |
阿里汗·塞勒泰 |
15352612011 |
5 |
萨尔胡松乡集中供水水厂 |
徐义睿 |
18290931010 |
6 |
巴里巴盖乡、2817水厂 |
刘智炜 |
18999795633 |
7 |
红墩镇萨尔哈木斯水厂 |
杨霄 |
18097542220 |
8 |
拉斯特乡拉斯特村、诺改特村水厂 |
海拉提·塔斯肯 |
18799011192 |
9 |
阿勒泰市城市水厂 |
魏建设 |
15199517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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