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布尔津县农村小水电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的公示

为切实加强小水电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根据《水利部关于全面加强农村水电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水电〔2018〕245号)及《关于做好2023年小水电安全生产及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新水办〔2023〕77号)要求,现将2025年布尔津县小水电站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名单予以明确和公布,详细见附件。

附件: 布尔津县2025年度农村小水电责任人名单.xlsx文章来源于布尔津县人民政府网:关于调整布尔津县农村小水电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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