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试行文件规定,决定对《吉木乃县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废止。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吉木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6日
文章来源于吉木乃县人民政府网:关于废止《吉木乃县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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