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吉木乃县闲置办公用房进行公开出售、出租的公告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有效盘活低效闲置资产,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拟对吉木乃县域内3处闲置独栋办公楼、3处闲置办公楼层面向社会进行出售、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基本信息

  (一)闲置独栋办公楼

  1. 老县委办公楼。位于托普铁热克镇团结路113号,建筑面积1514.75平方米,共有地上建筑3层,房间62间。室内简装修,带卫生间,通水电。现公开出售、出租。

  2. 老政府办公楼。位于托普铁热克镇团结路127号,建筑面积2382.96平方米,共有地上建筑3层,房屋82间。室内简装修,带卫生间,通水电。现公开出售、出租。

  3. 原华医中医院楼。位于托普铁热克镇团结路302号,建筑面积969.52平方米,共有地上建筑3层,房间54间。室内简装修,带卫生间,通水电。现公开出售、出租。

  (二)闲置办公楼层

  1. 环保局办公楼1—2层。位于托普铁热克镇建设路建设西街309号,建筑面积671.24平方米。共有房间16间。室内简装修,带卫生间,通水电。现公开招租。


  2. 原退役军人局办公楼2—4层。位于托普铁热克镇建设路建设西街311号,砖混结构,建筑面积294.65平方米,共有房间12间。室内简装修,带卫生间,通水电。现公开招租。

  3. 老派出所办公楼2—3层。位于托普铁热克镇团结路32号,建筑面积1041平方米,共有房间11间。室内简装修,带卫生间,通水电。现公开招租。

  二、招租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资格和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备开展所需的经营资质和有关资格;

  3. 从业人员必须具有从业资格;

  4. 法人及股东无违法违纪记录、偷税漏税记录情况;

  5. 其他国家法律规定不能参加的情况。

  (二)用途限制

  可用于仓储物流、生产等合法合规用途。不得用于违法经营或违反环保、消防等强制性规定的经营。

  三、出租出售方式

  1. 采用公开竞价方式,通过吉木乃县人民政府网站、县融媒体中心等媒体发布出售、招租信息,接受意向购买方、承租方报名。

  2. 出售、出租价格均以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为准,遵循“先到先签、价高优先”原则。

  四、出租出售相关要求

  (一)出租

  1. 租赁期限:最短租赁期限为1年,最长不超过5年,具体租赁期限可在报名时协商确定。合同期满后,重新公开招租,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2. 租金标准:租金以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后确定,具体租金金额以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租金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采取先付后用原则。

  3. 用途限制:承租方需按照房屋规划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如需改变,需提前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出售

  1. 售价:以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值为准。

  2. 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

  3. 产权办理:成交后,卖方协助买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税费按国家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1. 报名方式:意向购买者、意向承租方请将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意向书等)交至县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县综合办公楼314室)。

  2.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六、其他事项

  1. 报名者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2. 本次出售、出租活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 房屋交付时间、标准及其他未尽事宜,以签订的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为准。

  报名咨询地点:吉木乃县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吉木乃县综合办公楼314室)

  咨询电话:0906-6181142、18097515771


         吉木乃县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7月3日

文章来源于吉木乃县人民政府网:关于对吉木乃县闲置办公用房进行公开出售、出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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