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公开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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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 评估机构公开邀请公告

 

为保障阿勒泰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工作顺利实施,阿勒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邀请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参与本项目房屋征收补偿评估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阿勒泰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

(二)征收范围。

阿勒泰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内房屋及附属设施(具体范围以阿勒泰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红线为准)。

二、评估机构的选择程序

(一)由符合资质要求的评估机构自愿报名。

(二)阿勒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公布符合资质要求已报名参与的评估机构名单,报名评估机构须将报名资料整理成册,供改造片区居民查阅。由居民通过协商或投票表决、随机抽取等方式选择一家评估机构。

、评估机构报名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房地产评估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的机构

    (二)从事过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三)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无行政及主管部门的处罚记录。

、评估机构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5630日至202574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00

(二)报名地点

    阿勒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阿勒泰市南区建设指挥部 

(三)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请报名的评估机构按照以下内容将报名资料汇编成册,不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及不提供以下报名资料的,不进行受理。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地址及联系方式;

2. 企业房地产估价资质证书;

3. 企业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名单及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

4. 企业近两年房地产估价从业行为及主要业绩,曾接受的征收评估委托书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作现场复核

5. 企业依法独立开展房屋价值评估业务的承诺

6. 企业法人代表证明;

7. 企业法人委托书;

8. 企业按照国家、自治区确定的房地产估价业务收费标准。

(四)联系人张莹莹

(五)联系电话09062122820

 

 

阿勒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202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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