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于阿勒泰市人民政府网:关于对《阿勒泰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征求意见结果的公示
关于对《阿勒泰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征求意见结果的公示
阿勒泰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区域内的各位居民:
自2025年5月28日阿勒泰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范围内发布张贴《关于对〈阿勒泰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征求意见的通告》已满30日。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一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将征求意见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公示如下:
《关于对〈阿勒泰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征求意见的通告》发布张贴已满30日,无人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和建议报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视为该区域内群众对此方案认可,我市将按照《阿勒泰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执行。
特此公示。
阿勒泰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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