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布尔津县发展和改革委委托北屯市立信财税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阿勒泰鑫吉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的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停车场成本进行专项审核。现将成本监审情况予以公告,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一、公开方式:布尔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rj.gov.cn/),公示期自公示日起15日。
二、成本监审项目
阿勒泰鑫吉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的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停车场成本监审。
三、阿勒泰鑫吉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系2021年7月2日,经布尔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成立的企业法人单位,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贾登峪生活区阿勒泰金莲花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2号楼112室,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法定代表人:尚春光;公司股东:新疆津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用代码号为91654321MA79GLFJ32。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洗车服务;机动车充电销售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停车场设计总量:总用地面积56559.62平方米,设计停车位1206个,每个停车位大约占地15—20平方米。
2022年、2023年、2024年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停车费收入分别为2933974.87元、4014073.76元、3608322.86元;2022年、2023年、2024年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停车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8.85%、43.67%、17.62%。
(二)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停车场现行收费标准
根据阿勒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阿地发改价费〔2022〕13号)规定,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停车场收费标准为:小型及中型车(19座以内不含19座)5元/小时,每天最高不超过20元(24小时内);大型车(19座以上,含19座)10元/小时,每天最高不超过30元;停车半小时内不收费。
四、成本监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第8号令);
3.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新发改成本〔2006〕1065号);
4.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自治区定价成本监审固定资产折旧一般技术规范(试行)》(新发改成本〔2012〕784号);
5.阿勒泰鑫吉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经审计的会计报表、账册、凭证及资料等;
6.其他与成本监审有关的政策法规依据。
五、成本监审过程和原则
布尔津县发展和改革委于2025年1月委托北屯市立信财税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并选定专业会计师辅助工作。对阿勒泰鑫吉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的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停车场成本进行成本监审工作,对上报的相关成本数据、账册、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以及相关资料等进行了审核,同时就所提供的上述资料,以及与景区垃圾清运处理有关的固定资产等实物资料进行了调查和实地核对,我委依据北
屯市玉诚财税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停车场成本审核情况,形成了《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停车场成本监审报告》。
成本监审原则:1.合法性原则;2.合理性原则;3.相关性原则;4.对应性原则
六、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停车场成本审核情况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8号令)的相关规定,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停车场成本包括直接运营成本、期间费用、税金及附加(详见附表)。
(一)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设计停车泊位数(个)的核定
公司申报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停车场设计停车位1500个,经审核,核减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设计停车位294个,核定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设计停车位1206个。核减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设计停车位的主要原因:依据《喀纳斯景区贾登峪立体式停车场建设项目规划总平面图》。
(二)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停车场直接运营成本的核定
2022年、2023年未发生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直接运营成本;
2024年公司申报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直接运营成本3088848.19元,经审核,核减1219065.26元,核定数1869782.93元。
(三)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停车场管理费用的核定
2022年公司申报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管理费用5170127.68元,经审核,核减3321405.97元,核定数1848721.71元;
2023年公司申报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管理费用3412369.17元,经审核,核减2814512.63元,核定数597856.54元。
2024年公司申报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管理费用8600478.61元,经审核,核减7333340.66元,核定数1267137.95元。
三年共核定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管理费用3713716.20元,共核减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管理费用13469259.26元。
(四)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停车场销售费用的核定
2022年公司申报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销售费用3122666.45元,经审核,核减2632863.88元,核定数489802.57元;
2023年公司申报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销售费用4208796.52元,经审核,核减2370815.08元,核定数1837981.44元;
2024年公司申报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销售费用7555105.75元,经审核,核减6855204.67元,核定数 699901.08元。
三年共核定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销售费用3027685.09元,共核减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销售费用11858883.63元。
(五)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停车场财务费用的核定
2022年、2023年未发生财务费用。
2024年公司申报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财务费用4303.22元,经审核,核减3544.99元,核定数758.23元。
(六)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停车场税金及附加的核定
2022年公司申报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税金及附加3026.35元,经审核,核减1547.97元,核定数1478.38元;
2023年公司申报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税金及附加366.06元,经审核,核减12014.78元,核增20963.21元,核定数9314.49元;
2024年公司申报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税金及附加79033.36元,经审核,核减67926.21元,核定数11107.15元。
三年共核定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税金及附加21900.02元,共核减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税金及附加81488.96元,共核增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税金及附加20963.21元。
(七)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停车场实际有效停放时间的核定
1.由于公司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停车场道闸系统,不能导出车辆进场的具体停留时间,只能导出车辆进出场的天数和合计数及停车场收入总数,因此,实际有效停放时间的总和,需按照(停车费收入÷收费单价)计算取得,依据(停车费收入÷收费单价)公式,计算出,车辆进出场的车型均为小型及中型车,收费单价是5元/小时。
2022年公司申报有效停放时间总和为586794.97小时,经审核,核定为586794.97小时(停车费收入2933974.87元/5元每小时);
2023年公司申报有效停放时间总和为802814.75小时,经审核,核定为802814.75小时(停车费收入4014073.76元/5元每小时);
2024年公司申报有效停放时间总和为721664.57小时,经审核,核定为721664.57小时(停车费收入3608322.86元/5元每小时);
三年共核定实际有效停放时间为2111274.29 小时。
2.由于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的设计报告中,未表述可停放时间总和,因此,可停放时间总和,需按照(设计车位×每天可收费总量4小时×营业天数)计算取得,依据上述收费文件的规定,每天可收费总量4小时是按照每天最高不超过20元除以5元每小时,计算取得,营业天数是从停车场道闸系统取得。
2022年核定可停放时间总和为805608.00小时,即:设计车位1206个×每天可收费总量4小时×营业天数167天;
2023年核定可停放时间总和为810432.00小时,即:设计车位1206个×每天可收费总量4小时×营业天数168天;
2024年核定可停放时间总和为815256.00小时,即:设计车位1206个×每天可收费总量4小时×营业天数169天;
三年共核定可停放时间总和2431296.00小时。
3.实际停放利用率为实际有效停放时间总和/可停放时间总和*100%,因此,2022年、2023年、2024年分别核定实际停放利用率为72.84%、99.06%、88.52%。
三年共核定实际停放利用率为86.84%。
七、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停车场成本审核结论
经审核,2022年至2024年公司的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停车场成本和相关指标为:
2022年核定停车场总成本为2340002.66元,核定有效停放时间总和586794.97小时,车辆停放保管服务单位成本为3.99元/小时;
2023年核定停车场总成本为2445152.47元,核定有效停放时间总和802814.75小时,车辆停放保管服务单位成本为3.05元/小时;
2024年核定停车场总成本为3848687.34元,核定有效停放时间总和721664.57小时,车辆停放保管服务单位成本为5.33元/小时;
三年共核定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停车场总成本为8633842.47元,核定有效停放时间总和2111274.29小时,车辆停放保管服务单位成本为4.09元/小时。
八、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停车场成本相关指标的计算方法
(一)停车场停车服务总成本=直接运营成本+期间费用+税金及附加
(二)期间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
(三)实际有效停放时间总和(小时)=停车费收入÷收费单价
(四)车辆停放保管服务单位成本=停车场停车服务总成本÷实际有效停放时间总和(小时)
(五)可停放时间总和(小时)=车位1206个×每天可收费总量4小时×营业天数。
(六)实际停放利用率=实际有效停放时间总和(小时)÷可停放时间总和(小时)×100%
(七)核定数=单位申报数(账面)+调整数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依据中共布尔津县委财经委员会(布党财经字〔2024〕2号),布尔津县财经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纪要第八项的内容:喀纳斯立体停车库移交阿勒泰鑫吉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运营,其收益上缴县财政(国库),用于项目建设产生的还本付息。依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号令)第二十二条“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原则,应确认公司2024年计提的停车场专项债券利息1732500.00元。
(二)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三年平均工资为4369元/月,未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平均工资7100元/月的水平。
(三)本次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停车场成本审核是根据被监审单位提供的资料作出的,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提供者负责。
(四)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的财务会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参加本次停车场成本审核的工作人员与被监审单位无任何利害关系。
(六)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停车场成本监审结论仅作为布尔津县发改委进行价格决策服务,不作它用。
十、咨询电话、联系人
对以上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停车场成本监审报告有问题或质疑的可打电话或发邮件。联系方式:
布尔津县发展和改革委咨询人:宁晓新,电话:0906-6522092 邮箱:452781315@qq.com
北屯市立信财税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咨询人:李青春
我们将对群众和社会有关方面提出的问题及时、详细给予解答,并将有关问题答复情况向社会公开。
附表:2022—2024年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停车场成本核定
汇总表
布尔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日
文章来源于布尔津县人民政府网:喀纳斯景区重点区域停车场成本监审报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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