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认蒋聘元同志见义勇为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实施细则(实行)》《阿勒泰地区加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权益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为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传递社会正能量,经调查核实和评审,拟对蒋聘元营救落水人员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蒋聘元,男,汉族,1986年1月出生,福海县货车司机。

2025年4月21日15时许,在布尔津镇南大桥西面水中,发生一起人员落水事件,当时福海县运输货车驾驶员蒋聘元途经南大桥,他敏锐地观察到河中有人落水,落水者正在挣扎,情况十分危急,但因救援难度较大,落水者已开始下沉,大声呼喊“救命、救命”,生命危在旦夕。蒋聘元没有丝毫犹豫,立即将车停靠路边,跃身跳入冰冷刺骨的河水中,奋力游向落水者。靠近后,落水者因恐慌已体力不支,蒋聘元沉着冷静地安抚对方:“别怕,我是来救你的,不要乱动!”。随后,他一手托住落水者,一手划水向岸边游去,并安慰落水者配合呼吸:“我把你举起来时,你就吸气!” ,由于水流阻力大且落水者体重较重,蒋聘元体力迅速消耗,但他始终咬紧牙关坚持,在即将力竭的紧要关头,消防救援艇抵达他们跟前。凭借最后的力量,蒋聘元奋力将落水者托举出水面,并高声呼喊救援队救人。最终,在消防战士和民警的协助下,蒋聘元和落水者被成功救上岸,转危为安。

经见义勇为评选表彰委员会各单位审核,拟对蒋聘元同志见义勇为行为予以确认,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4日。公示期间,如对申请人或事迹异议,请书面向布尔津县见义勇为评选表彰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受理电话:0906-6518005

 

 

布尔津县见义勇为评选表彰委员会

2025年5月15日

文章来源于布尔津县人民政府网:关于拟确认蒋聘元同志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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