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王洪成)

王洪成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新(2021)哈巴河县不动产权第0000492号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所有权人:王洪成,身份证号:65262519********15;房屋建筑面积:199.65㎡;土地使用权面积:649.27㎡。坐落为:加依勒玛乡加依勒玛村。

本人承诺此房屋未进行私下买卖交易,未存在抵押借款等交易行为和法院查封等其他的房产纠纷,如出现法律纠纷本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哈巴河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6日

文章来源于哈巴河县人民政府网网: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王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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