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吉木乃县旅游市场环境,维护游客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吉木乃县旅游市场实际情况,吉木乃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
二、整治重点
(一)导游执业乱象
无证执业:未取得导游证或伪造、冒用、租赁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违规行为。
服务态度恶劣:导游存在辱骂、侮辱游客,或对游客进行言语威胁等行为。
虚假宣传:旅行社或导游在广告宣传中夸大旅游服务内容和质量,虚假承诺旅游行程安排。
讲解内容违规:讲解词中存在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的言语。
(二)强制消费行为
合同条款欺诈:在旅游合同中价目不明确,或通过条款暗示强制消费。
行程与合同不符:合同行程与实际行程不匹配,存在欺骗消费者行为。
强迫购物与自费项目:导游以言语威胁、虚假承诺等方式强迫游客购买自费项目或参与购物活动。
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线上可通过拨打吉木乃县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平台、吉木乃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举报电话0906-6183882、0906-6182242,或前往吉木乃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现场举报(地址:吉木乃县广汇7-1号)。
举报人需提供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及具体情况,并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核实处理。我们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温馨提示
请广大游客、居民朋友们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低价旅游广告,避免上当受骗。发生旅游纠纷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在旅游行程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前往未开发区域,如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请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票据、录音、视频等),并及时举报。
吉木乃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和强制消费行为,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欢迎广大居民、游客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监督,共同推动吉木乃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于吉木乃县人民政府网:关于吉木乃县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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