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关于全面推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和人力资源服务备案管理的通知》(新人社发〔2022〕18号)的要求,2025年1月,布尔津县人社局对全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年报工作,现将年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2月7日-2025年3月7日。
公示时间,如对公示名单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存有异议的,可向布尔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906-6526077
布尔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7日
附件: 新疆津拓城市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xlsx文章来源于布尔津县人民政府网:关于对2024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报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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